:政府采購項目設置多個核心產品,只有1個核心產品品牌相同,能認定一家投標人嗎?
:能。根據國庫司就該問題的回復,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集成項目采購的,應該明確核心產品,以核心產品的品牌是否相同作為判別是否為一家投標人的依據。如果確定了多個核心產品,只要任意一個核心產品的品牌相同,有關投標人就應認定為一個投標人。舉例,網絡集成項目有3個核心產品(服務器、網絡交換機、存儲),任意1個核心產品品牌相同,有關投標人就應認定為一個投標人。
因此(ci),為(wei)便于(yu)采(cai)購活動開展,如果確有必要設置多個核心產品(pin)的,建議設置不(bu)同的采(cai)購包(bao)。
法律(lv)依據(ju):《政府采購(gou)貨物和服務招(zhao)標投標管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(di)87號(hao))第(di)三十(shi)一條
(由公司(si)運營管理(li)部(bu)撰稿)